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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拆除水源保护区内一栋违法建筑

发布日期: 2017-01-03 10:43 [绿色光明网]

深圳新闻网光明讯 2016年12月30日,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新湖办事处等部门开展强制清拆行动,依法拆除位于公明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一栋3层141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清除了位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一处安全隐患。

该栋违法建筑位于新湖办事处楼村社区凤新路东侧果场内,未办理相关报建手续,不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属于严重影响规划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记者在现场看到,该栋违法建筑被控停,而且停工状态已有很长一段时间,只建设了楼板和水泥柱,尚未建设外墙,四处露出锈迹斑斑的钢筋。

据悉,为了确保此次行动的顺利推进,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新湖办事处在前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强制拆除行动方案和应急预案,设立了综合协调组、现场清理组、清拆行动组、维稳劝导组、应急处置组、后勤保障组6个行动小组。行动当天,公安、消防、医疗、供水、供电等部门派人现场协助,出动3台大型轰炮机,确保清拆行动圆满完成。

据悉,本次清拆行动系光明新区岁末年初强制拆除典型违法建筑专项行动的一部分。近期,光明新区连续拆除了鑫博盛润景工业园违法建筑3.4万平方米、沙河工业区废品收购站违法建筑1.3万平方米、楼村社区违法乱搭建3000平方米等一批重大典型违法建筑,保持了严查严控违法建筑的高压态势。

宝安日报 记者 宋彪 通讯员 黄丹婷 文/图

来源: 宝安日报 编辑: 陈亚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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