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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社保定点医药机构签订协议 与原特区内一致

发布日期: 2017-02-21 10:25 [绿色光明网]

深圳新闻网光明讯 近日,光明社保分局举行了新区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签约仪式,此次签约涉及辖区三家医院和五家门诊部。

今年新协议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协议修订方面,更注重维护参保人权益,强化医疗机构的职责和义务,协议中共计30多处修改均体现了这一宗旨;二是协议中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条例更加细化健全,为医疗机构有效纳入医疗监管体系提供了法定依据。市社保局医监处发言人表示,将会加大监督力度,通过聘请社会保险监督员或委托第三方对定点医疗机构社会保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实地监督,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三是协议中对医疗机构各项费用指标进行了调整。针对少儿就医的高费用、高频率特性,为了避免少儿医保费用经常超标的问题,少儿医保与二档医保将合并计算。此次调整标准,最突出的变化就是光明辖区医疗机构全面实现与原特区内医疗机构实行同一标准。

据悉,新区辖区内有三家定点医院均蝉联“AAA”级医院称号,对此,市社保局充分肯定了光明社保分局的管理以及监督工作,同时要求加强与辖区定点医疗机构沟通,携手做好医疗保险工作,严格执行协议书中的各项指标,规范运作,严控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费不合理增长,确实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参保人服务。

宝安日报 记者 俞冰传 通讯员 蔡威

来源: 宝安日报 编辑: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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