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光明讯 记者昨天从市人居环境委获悉,2016年第四季度,全市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510宗,其中茅洲河流域的10家企业(个人)分别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2016年第四季度,全市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510宗,罚款总金额5811.5万元。对8家违法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对18家违法企业责令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1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1宗。
全市处以100万元罚款的环境违法案件共10宗,分别是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顺发塑料加工部、深圳市昌盛发家具装饰有限公司、深圳市朗兴装饰有限公司、深圳市众昇源家具有限公司、深圳市好景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溢鑫利宝五金加工厂、深圳市永衡盛五金塑胶制品厂、深圳市林上家具有限公司、深圳市顺健大炜塑胶五金制品厂等9家企业以及个人王伟,因未经环境影响评价违法建设和生产分别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深圳特区报 记者 窦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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