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在对既有建筑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深圳新闻网光明讯 连日来,马田办事处开展既有建筑安全排查全面管治专项行动。既有建筑一旦存在安全隐患,就必须及时排查,督促整改。为落实市、新区“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部署和光明新区有关工作要求,日前,马田办事处召开了既有建筑全面排查安全纳管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并为工作人员配备具有统一标识的“绿马甲”及工作证,展现马田绿色精神,全面推动既有建筑安全排查全面管治专项行动,全面消除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和城市公共安全,并借用第三方技术力量进场排查。
建立隐患台账督促整改
4月19日,马田办事处召开既有建筑全面排查安全纳管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此次会议按照方案部署和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人。不仅加强了各相关职能部门与专业排查公司之间的沟通与协作,还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面推动既有建筑安全排查全面管治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马田办事处在推进会后的第二天,立即启动了既有建筑安全排查全面管治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既有建筑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此次行动,将全面排查辖区存量既有建筑在房屋消防、质量、电梯、燃气、水、电、地质灾害、危险边坡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逐栋(处)建立排查档案,开展房屋消防、质量、电梯、燃气、水、电、地质灾害、危险边坡等方面的安全评估。排查全覆盖、无死角,确保辖区全部既有建筑全面排查到位,逐栋(处)登记建档。优先和重点排查老旧、建筑层数超过10层(含10层)、生产居住人员密集、已出现质量问题苗头、群众投诉频繁、位于危险边坡和山边水边等危险区域以及擅自拆改主体结构的既有建筑。
同时,彻底整治存量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治到位,消除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各相关单位将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台账,督促既有建筑当事人(管理人)及时整改到位,并上报区主管部门。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的,书面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要求其在10-15日内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检测并限期出具鉴定报告。对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但当事人(管理人)在限定时间内未完成检测鉴定的,以及存在各类重大、危急安全隐患的,采取清楼措施,并责令当事人开展检测鉴定,尽快开展整治,同时协助执法单位对当事人发放执法文书、进行处罚。在安全隐患消除之前,各相关单位加强监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