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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天气、高温作业要预防中暑类工伤事故

发布日期: 2017-06-02 15:39 [绿色光明网]

深圳新闻网讯 端午已过,气温井喷似的倏然升高,炎热的夏季如期而至。遍览一周的天气,30 左右的温度和烈日已然成为主角,防暑降温将成为各单位、各家庭的首要任务。未雨绸缪,本期小保就和大家聊一聊“双高”条件下的工伤预防。

什么是“双高”?

“双高”即高温天气、高温作业。人们在这种条件下生产,极易导致职业性中暑。

中国气象学上,把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 时称为高温,连续数天(3天以上)的高温天气过程称之为高温热浪(或称之为高温酷暑)。高温热浪超过人体的耐受极限,使人体感到不适,从而导致疾病的发生或加重,甚至死亡,从而给人们生活、生产带来很大影响。另外,高温热浪往往使人心情烦躁,甚至会出现神志错乱的现象,容易造成公共秩序混乱、事故伤亡以及中毒、火灾等事件的增加。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包括高温天气作业和工作场所高温作业。常见的典型高温作业有冶金工业的炼焦、炼铁、炼钢等车间;机械制造工业的铸造车间;陶瓷、玻璃、建材工业的炉窑车间;发电厂(热电站)、煤气厂的锅炉间等;夏季露天建筑工地、大型体育竞赛等。

高温作业易发生职业性中暑

目前,“双高”所致职业性中暑已明确列入职业病的范畴之内。根据《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规定,职业性中暑可分为轻症中暑与重症中暑,其症状通常表现为:头昏、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严重者出现面色潮红、大量出汗、脉搏快速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 ,甚至出现热痉挛、脱水、休克,严重时危及生命。

职业性中暑的预防

在“双高”条件下,大家应做好职业性中暑的预防工作。用人单位要加强作业场所高温作业的管理,如合理设计工艺流程,改进生产设备和劳动者的操作方法,避免其直接接触生产性热源,或利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对工作场所进行降温、隔热;根据不同高温作业的要求,用人单位要为高温作业劳动者配备防热面罩、工作帽服、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同时为高温作业劳动者发放耐热保健饮料;对于夏季露天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尽量安排早晚作业,使劳动者尽可能避开阳光最强烈的时段。

此外,职业病预防专家也提醒,用人单位要安排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健康体检,凡患Ⅱ期及Ⅲ期高血压、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慢性肾炎、未控制的甲亢、糖尿病以及大面积皮肤疤痕等劳动者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来源: 网易 编辑: 陈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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