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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严查“两客一危”车辆 截获报废大巴

发布日期: 2017-08-17 13:45 [绿色光明网]

交警对违法大巴车进行查处。

深圳新闻网8月17日讯 8月16日上午,光明大队机训中队在松柏路成功截获一辆“危险大巴”。经核查,这辆所属东莞市长城客运有限公司的跨区长途大巴,已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已作废。作为客运车辆,存在严重的交通隐患,民警立即现场实施查处暂扣,用拖车将该车拖入扣车场。

最近全国发生了两起大巴特大交通事故,根据“三个不发生”隐患歼灭战的工作要求,光明交警大队迅速反应,成立专项小组,全面推进辖区隐患车的大数据排查整治工作,全力做好重点车辆监管,强力推进源头隐患“清零”,遏制交通事故发生。与此同时,强化路面执法,加大对“两客一危”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查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光明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为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着想,切勿违法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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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们注意了!

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将被立案

公安部去年发布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试行)。

第一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有下列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情形之一的,可以立案侦查:

(一)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15人以上的;

(二)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10人以上的;

(三)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乘员7人以上的。

第二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有下列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情形之一的,可以立案侦查:

(一)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90公里以上;

(二)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60公里以上的;

(三)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或者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掉头、转弯、下陡坡,以及遇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30公里以上的;

(四)通过傍山险路、连续下坡、连续急弯等事故易发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且行驶时速达到30公里以上的。

第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强迫、指使机动车驾驶人实施本标准第一条、第二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负有直接责任情形的,可以立案侦查。

宝安日报 记者 杨曦 通讯员 颜晓辉 文/图

来源: 宝安日报 编辑: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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