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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交警接举报 “黑校车”被罚一万

发布日期: 2017-09-12 14:55 [绿色光明网]

深圳新闻网9月12日讯 记者从光明交警大队获悉,日前,光明大队分指挥中心接到一个举报电话。有市民称,在光明实验小学附近有一辆车牌号为粤BV4691的小型面包车疑似从事非法营运。

当日接到举报后,光明大队迅速派出警力在光明实验小学附近寻找该车踪迹。没多久,就把目标“锁定”,交警发现该车停在光明实验小学门口,车上有8名身穿校服的学生乘坐。经核查,该车辆核载数为8人,实载10人,存在违法运送学生、超载等行为。

经盘问得知,该司机从9月1日开学起,每天四次接送车上多名小学生,家长按月付接送费。据交警介绍,“黑校车”很容易超员载客,超员载客容易降低行车稳定性,还会引发制动失灵、动态侧翻等危险,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交警立即联系学校负责人,通知学生家长到校接回学生,并对校方和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希望学校能积极落实责任主体意识,提高隐患意识,加大对学校周边“黑校车”的监管力度。随后,该小型面包车驾驶员因未取得校车许可证运送学生被处10000元罚款。

宝安日报 记者 杨曦 通讯员 颜晓辉

来源: 宝安日报 编辑: 吴炳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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