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9月12日讯 记者从新区环保水务局获悉,深圳市葆葳标牌有限公司在未经环保审批的情况下,擅自设厂生产,近日被环保部门立案查处。
7月29日,新区环水局和市联合执法组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将石社区后底坑同富工业区16号4楼B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深圳市葆葳标牌有限公司在此处设厂生产,该单位负责人不能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
由于该单位涉嫌未经环保审批擅自设厂生产,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上述相关规定,新区环水局向该企业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拟对其行政处罚,罚款二十万元。
宝安日报 记者 雷小林 通讯员 朱念丰 胡宗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