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光明网> 新闻周记 | 图闻周记 | 光明人物 | 一周档案 | 老照片的故事 | 口述光明

公明城管办“普法加用法”依法拆除违法户外广告

发布日期: 2017-10-26 19:50 [绿色光明网]

深圳新闻网10月26日讯(记者 李婧 通讯员 何志鹏 彭翠玲)近日,公明办事处采用“普法加用法”,严格按照新区、办事处部署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并通过LED车载屏方式深入背街小巷向户主普法,加强规范户外广告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文明意识,美化城市环境。

10月25日上午,公明办事处对位于公明中心区的一违法户外广告招牌进行依法拆除。该户外广告牌位于长春中路和松白路交界处,安装在一间六层高的楼房墙身上,该广告牌大约100平方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据公明城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六块悬挂式户外广告属于违规设置,已通过现场发放整改通知书等形式进行通知,现已期满,无人主张权利,公明城管办依法对六块广告进行拆除。

据了解,2017年,市城管监察支队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广告招牌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非法广告招牌进行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中,公明城管落实每日巡查制度,实施台账动态管理,积极履行城管职能,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据悉,今年以来,经过前期调查摸底,公明城管办共组织联合整治行动近千次,已依法清拆违法户外广告1674宗,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净化城市道路环境。

来源: 深圳新闻网 编辑: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