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光明网>2017“治水提质 宜居光明”专题>政府治水> 新闻周记 | 图闻周记 | 光明人物 | 一周档案 | 老照片的故事 | 口述光明

未经环保审批擅自设厂生产 公明一企业或罚20万元

发布日期: 2017-11-30 23:16 [绿色光明网]

深圳新闻网11月30日讯(记者 陈圆圆 通讯员 李鹏程)11月30日,记者从光明新区环保水务局获悉,深圳市合信丰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环保审批的情况下,擅自设厂生产,被环保部门立案查处。

近日,光明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一工业区木墩路10号二楼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深圳市合信丰科技有限公司在此处设厂开办,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主要从事塑胶产品的生产,设有注塑、磨床、粉碎等工艺,该单位现场负责人不能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

由于该单位涉嫌未经环保审批擅自设厂生产,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上述相关规定,新区环水局向该单位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拟对其处以罚贰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 深圳新闻网 编辑: 陈圆圆

光明新区官方微信公众号:深圳光明,szgmx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