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大厅。
深圳新闻网11月30日讯(记者 李婧)11月30日上午,光明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邝兵前往光明法庭、光明检察室调研,参观办公大厅、速裁法庭、调解室等办公场所,了解法官、检察官的日常工作情况,并就需要新区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解答。邝兵指出,光明法庭及光明检察室的设立可以为新区的建设发展提供法律支撑,接下来要更好地发挥司法机关的作用,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升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治理。
“现在办理的案件数量有多少?市民是否知道法庭的地址?”在光明法庭及光明检察室,邝兵一行边走边看,不时询问法庭及检察室的硬件配备,了解具体工作情况。在获知需要处理的案件较多而工作人员稀缺的情况后,邝兵表示,随着市民法制意识的提高,对于法官的需求也越来越高,新区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做好协调,适当增派人手,提高工作效率。“调解成功的有多少?需要多长时间调解一桩案件?”邝兵询问一名正在查看卷宗的调解员,指出要注重案件的调解过程,尽量在调解阶段解决问题,从而减少需要上庭审判的案件数。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光明人民法庭及光明检察室的有关负责人分别就各自单位的情况进行了汇报。据了解,光明人民法庭是宝安区人民法院在光明新区设立的派出法庭,于2007年3月28日成立,其前身为公明人民法庭,2017年6月28日搬迁新址至光明商会大厦后更名为光明人民法庭。现设置有7个审判庭、4个调解室、20个办公室,能够充分满足法庭工作人员办公需求以及新区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服务需求。光明法庭主要负责光明新区所辖的六个街道办事处(光明、公明、新湖、凤凰、玉塘、马田)区域内的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工作,司法辖区面积约156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00余万。
光明检察室现有主任检察官1名,行政人员3人,司法辅助人员1名,检察室成立和运作得到了新区的重视和支持。检察室将主要开展法制宣传,受理控告、申诉、举报,初查线索,介入重大事件调查处理,监督基层政法部门的执法活动,监督监外罪犯的监管,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对外联络工作,加强与本院各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等工作。
在听取汇报后,邝兵指出,随着市民法律意识的增强,信访工作的压力日益繁重,也有越来越多的市民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光明法庭及光明检察室的设立可以为新区的建设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支撑,对于树立法官形象,提升法院权威,发挥好司法的作用,推进新区社会治理建设及法制形象的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接下来,司法部门要充分发挥好司法审判的作用,提升窗口的服务功能,加强对在职公职人员的法制教育,预防职务犯罪,防范风险。同时,要提升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治理;加强宣传,提升市民法律意识,让市民信法、守法、尊法,让公务人员依法办事,促进社会秩序平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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