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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一对母女俩佩戴头盔 车轮下躲过一劫

发布日期: 2017-12-08 09:50 [绿色光明网]

交通事故现场。

深圳新闻网12月8日讯 12月4日下午,一位妈妈在接送女儿放学回家的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母女二人被卷入车轮下拖行,情况十分危急。交警赶到现场时发现,电动车被压碎,所幸母女二人均只受轻伤,所有人都捏了一把汗。

据光明交警中队的执勤民警介绍,当天下午五点半,正值学生放学时间,突然接到警情,称光明大道和华夏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电单车和货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小孩脚压在电动车下面,后仰倒地,妈妈倒在大车车轮一侧。车轮没有压到人,电单车倒下时把母亲卡住了,头一侧倒在地上。视频录像显示,母女被车轮卷入,甚至拖行一段距离。幸好母女二人骑行设备齐全,均佩戴头盔,只受了皮外伤。

经调查,李某母女二人途经斑马线,货车司机右转没有仔细观察、及时刹车,导致这一事故发生。事后发现,两人的头盔都在事故中摔烂,尤其是母亲的头盔被塞在车轮一侧,已经变形、破碎,正是头盔让母女俩在此次事故中躲过一劫。

据事故中的母亲介绍,新区交警部门及各单位对《关于对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行为开展整治的通告》宣传力度大,学校方面也在积极宣传,她按要求佩戴头盔骑电动车,并为女儿也佩戴头盔,防患于未然。

据了解,12月1日起,《关于对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行为开展整治的通告》正式实施以来,新区交警部门采取一系列行动,对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行为依法严格查处,高压化、常态化,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新区市民交通安全意识,保护广大市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降压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然而仍有部分居民抱有侥幸心理,不戴头盔,不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依法驾驶电动车可有效避免交通事故发生。”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安全驾驶意识,依法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将安全放在第一位,防患于未然,牢记“戴头盔,载一人,靠右走”。

宝安日报记者 杨曦 通讯员 颜晓辉 文/图

来源: 宝安日报 编辑: 陈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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