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12月26日讯 记者从新区环保水务局获悉,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永祥环保纸托厂未经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厂生产被环保部门立案查处。
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未经环保审批同意擅自投入生产,主要从事环保包装纸托生产,设有打浆、啤压、晒干、包装等工艺,啤压车间生产过程中的水溅到地面,地面未做防腐防渗漏措施。
由于该单位未经环保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厂生产,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上述相关规定,新区环保水务局向该单位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五万元。该单位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光明新区公安分局已受理该移送案件并对经营者陆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决定。
宝安日报 记者 雷小林 通讯员 蒙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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