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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许可证排污 鑫龙石材工艺厂被罚10万元

发布日期: 2017-12-27 09:32 [绿色光明网]

深圳新闻网12月27日讯 近日,记者从新区环水局获悉,深圳市鑫龙石材工艺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环保部门立案查处。

新区环水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主要从事石材加工,设有开料、磨边、钻孔加工等生产工艺,开料及磨边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通过明渠直接排出厂外,最终排入新陂头北支河道内。

由于该单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上述相关规定,新区环水局向该单位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万元。该单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通过暗管明渠直排废水,光明公安分局已受理该移送案件,并对经营者罗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决定。

宝安日报 记者 雷小林 通讯员 蒙美华

来源: 宝安日报 编辑: 吴炳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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