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灭火器。
深圳新闻网6月4日讯 5月29日晚,光明分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八次公众聚集场所消防专项集中统一行动,提高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监管水平。
当晚,各单位共检查公众聚集场所78家,发现隐患76处,整改隐患56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立即改正通知书8份,拟作查封1家。行动期间,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共成立七个督导检查组,参与派出所与防火中队开展的集中统一行动,督促、指导各单位检查执法工作。
各单位行动情况:
光明派出所共检查此类场所5家,发现隐患5处,整改隐患0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
公明派出所共检查此类场所7家,发现隐患8处,隐患全部整改完毕;
马田派出所共检查此类场所33家,发现隐患18处,整改隐患18处,下发立即改正通知书8份;
玉塘派出所共检查此类场所8家,发现隐患10处,整改隐患7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
新湖派出所共检查此类场所14家,发现隐患16处,隐患全部整改完毕;
南凤派出所共检查此类场所7家,发现隐患15处,整改隐患3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拟作查封1家。
防火中队共检查此类场所4家,发现隐患4处,隐患全部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