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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执法监察企业195家次最高罚12万元

来源:深圳新闻网发布时间:2018-08-06

深圳新闻网8月6日讯  (记者 谢燕丽 通讯员 余巍巍 余勇)今年1-7月,凤凰办事处持续开展安监执法监察专项行动,以警示教育和顶格处罚为主要抓手,倒逼和敦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执法监察企业195家次,行政处罚94.14万元。

据了解,为建立健全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凤凰办事处出台《安全生产巡查整治工作办法(暂行)》,对巡查、复查、临时查封、案件移送、行政处罚作出明文规定,要求企业全员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凤凰安监部门围绕11项内容,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锂电池和有限空间、高温熔融、涂层烘干、职业卫生等8类企业,第一次巡查发现的隐患,督促企业5日内整改完毕。第一次复查隐患整改数量达到一半或以上的,督促企业3日内将未整改隐患整改完毕。对于临时查封期限届满后仍未消除隐患或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移交安监执法部门开展执法监察。从今年1-7月份凤凰安监执法部门依法处罚企业的情况来看,主要集中表现在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向从业人员通报等方面。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安监执法部门均依法进行了处罚。

据悉,为确保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凤凰办事处近期对两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企业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拟进行严厉处罚。这两家企业分别是:某眼镜制造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论证,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及时如实向安监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拟依法处罚12万元,这是今年来凤凰安监执法部门开出的最大罚单。另有某金属制品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开展健康检查等按规定拟处罚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