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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人 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开始申报啦

发布日期: 2018-10-08 11:11 [绿色光明网]

深圳新闻网10月8日讯 为更好引领全区广大青年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优秀青年集体示范带动作用,塑造行业良好形象,提升职业文明素质,形成职业道德规范,光明区2018-2019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开始申报,管理和服务中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皆可参加申报。

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创建主体、建制保持稳定的工作集体(班组、车间、厂站、科室等),人数一般在6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有一名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担任号长,中国国籍人员占集体人数60%以上,且主要负责人为中国国籍。申报争创集体在本行业(系统)、本地区同层级创建集体中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影响力。本次活动针对全区范围内的集体,符合上述条件规模较小的单位可整体参与,创建申报单位原则上要求达到相关规定的创建标准。

申报争创集体需根据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填写申请表,附8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于10月12日(星期五)前连同电子文档报送所属上级团组织或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各基层团组织、各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争创集体的基本条件等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创建标准的单位,将相关材料于10月19日(星期五)前统一报送光明区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创青办”)。

按照创建工作流程,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各争创集体全面开展创建活动。要结合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实际情况,对照《光明区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和《光明区青年文明号考核评分表》的要求,按创建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创建活动,各基层团组织或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对各争创集体进行指导,并定期了解创建情况,将各争创集体的阶段创建情况报区创青办,区创青办将对创建情况进行不定期考核。

明年4月份,区创青办将组织各基层团委、各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对各集体的创建工作和成效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召开区级青年文明号评审会或现场考核评估,确定2018-2019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经公示后发文予以表彰。

宝安日报 记者 陈云婕 通讯员 刘始森 

来源: 宝安日报 编辑: 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