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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18-11-21

深圳新闻网11月21日讯 11月20日下午,光明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荣生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杰、别社宏、张清明、王丽及区人大常委会全体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刘德峰,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姚文胜,区人民法院院长杨克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丽华等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实到2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光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草案)》《深圳市光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试行草案)》。其中,《深圳市光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草案)》规定了区人大常委会议事原则、会议召开、提出和审议议案、发言和表决等内容,为区人大常委会规范议事程序、提高议事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深圳市光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试行草案)》对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原则、任免范围、任免程序、任免监督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为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规范任免程序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光明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期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光明区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增加教育投入方面,投入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高中阶段、民办教育分别是多少?生均标准分别是多少?”“报告中提出区里出台了《光明区关于加快科技金融发展扶持培育科技中小企业的若干措施》,降低科技中小企业的贷款门槛和融资成本,这十分契合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能否介绍一下措施的内容?”……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对《光明区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方面的问题提问、审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区监委、法院和检察院有关人事议案,任命麦耀明、王珂为光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莫品新、高亮、刘凌哲、马志忠为光明区监察委员会委员;任命庞梅生、罗晓辉为光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徐凤根、周爱忠为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周荣生表示,以这次会议的召开为标志,光明区第一届区人大常委会开始正式履行职责。作为首次当选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大家一定要在区委领导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找准人大工作在全区工作中的定位,以“深圳质量”和“深圳标准”为引领,以打造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为总揽,主动服务大局,努力依法履职,迅速打开局面,为光明新一轮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周荣生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发扬民主,始终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使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依法行使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权,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强化法律意识,履职用权依法依规;强化民主意识,积极发声集中智慧;强化责任意识,心系民生勇于担当。

宝安日报 记者 雷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