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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

向鹅颈水河道排放泥浆 一公司被罚5.5万元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18-12-06

深圳新闻网12月6日讯 记者近日从光明区环水局获悉,中×建工(深圳)有限公司向河道排放泥浆,被环保水务部门立案查处。

近日,光明区环水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十七号路以东、十八号路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施工方为中×建工(深圳)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项目工地正处于基坑建设阶段,基坑中的泥浆水经2个三级沉砂池沉淀后排放,但由于沉淀效果不佳,导致泥浆水流入鹅颈水。

该单位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光明区环水局向该单位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罚款5.5万元。 

宝安日报 记者 雷小林 通讯员 李启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