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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 一公司被罚3万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18-12-12

深圳新闻网12月12日讯 记者近日从光明区环水局获悉,深圳市荣××线业有限公司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场所,被环保部门立案查处。

记者了解到,光明环保执法人员到木墩沙河工业区1号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深圳市荣××线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绣花线生产,3号车间旁露天堆放部分废绣花线,现场称重为1.475吨。

该单位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场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光明区环水局向该单位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罚款3万元。

宝安日报 记者 雷小林 通讯员 彭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