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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一实业公司被罚1万元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18-12-13

深圳新闻网12月13日讯 记者近日从光明区环水局获悉,深圳市林×实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被环保部门立案查处。

近日,光明区环保执法人员到长圳社区沙头巷工业区第8栋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主要从事五金制品加工生产,有四台CNC(数控)设备。CNC设备加工产生的含切削液的废金属碎料与废液,都暂存在车间外过道上。过道加盖雨棚,但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光明区环水局向该单位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罚款1万元。

宝安日报 记者 雷小林 通讯员 彭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