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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一建筑工程公司向木墩水河道排放泥浆被罚5万元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18-12-18

深圳新闻网12月18日讯 记者从光明区环水局获悉,中建×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河道排放泥浆,被水务部门立案查处。

近日,光明区水政执法人员依法对双明大道南侧,聚丰路(二号路)西侧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施工方为中建×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项目工地正在施工。该项目施工产生的泥浆经三级沉砂池处理后排出,但因现场三级沉砂池没有及时清理,沉砂效果不好,导致施工产生的部分泥浆经管网最终排入木墩水河道。

中建×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光明区环水局向该单位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

宝安日报记者 雷小林 通讯员 李启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