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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

出租屋中藏隐患 光明警方清除城中村“火药桶”

来源:深圳新闻网发布时间:2019-01-21

查获的烟花爆竹。

深圳新闻网1月21日讯(记者 吴炳然 通讯员 胡泽瑜 温小龙)燃放烟花爆竹迎接新年,可以说是中华民族过年的传统习俗,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的旺季。不少商家为了逐利,铤而走险,从事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等活动,由此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不容忽视。近日,光明警方在日常社区走访中发现并查处了隐藏在城中村中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小仓库”,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维护了辖区的安全稳定。

1月17日下午,光明分局公明派出所组织民警在辖区内开展日常检查,重点对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组行至上村社区时,一名男子进入了民警的视线。本来开着房门的男子在看到民警后,立刻惊慌地关上了出租屋的房门,还试图逃避民警的询问检查。男子反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高度注意,警方随即要求其接受检查。

在男子不情不愿地打开出租屋的房门后,出租屋内的景象映入检查组眼中:本就狭窄的出租屋内,堆满了纸盒。纸盒上还印着“特红”“礼炮”等字样。该出租屋位于城中村中,两侧紧挨着其他居民楼,门前过道仅容2人并排通过,道路狭窄。而出租屋内还堆满各种杂物,根本不符合烟花爆竹的储存。堆满烟花爆竹的出租屋简直是“火药桶”,一旦发生火情甚至是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检查组随即组织人员将所有烟花爆竹搬到周围空地。经初步统计,出租屋中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有近百盒。

民警现场对使用出租屋的男子曾某(51岁)进行了询问查验,发现曾某并没有持有存储危险物质的相关许可证。民警立即联系了安监部门对所有的烟花爆竹进行查扣,并将涉嫌非法存储危险物质的曾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审讯,嫌疑人曾某对自己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曾某交代,自己看好过年期间烟花爆竹的市场行情,在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后。为了方便后期储存和销售,同时逃避检查,曾某特地找了一间老旧又偏僻的房子,还向房东谎称是用来居住。出租屋中的烟花爆竹是自己1月17日凌晨偷偷搬运进去的,当天下午自己只是想再来检查下房屋内是否会受潮,没想正巧遇到了前来检查的民警。

目前,曾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警方提醒市民,烟花爆竹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等危险事故,未经许可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更是属于违法行为,市民商家切勿贪图一时小利以身试法,在引发安全隐患的同时,还有可能接受法律的制裁。光明警方近期也将加大对各类安全隐患的检查、排查力度,确保辖区市民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的春节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