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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龙江委员 建设“互联网+”科技服务平台
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供技术保障

来源:深圳新闻网发布时间:2019-01-24 21:02

王龙江委员作大会发言。(图片来源:宝安日报)

“互联网+”科技服务平台,是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为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提供信息服务的重要渠道。平台的建成,有利于实现科技资源、科技服务的战略重组和系统优化,促进光明区科技资源以及科技服务体系高效、合理配置,打通科技资源在科技创新中的流通渠道,减少创新主体的创新成本。

光明区在科技企业服务方面,还存在两个短板:

一是政府、企业之间科技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不顺畅。软硬件资源共享程度低,难以满足互联网时代线上线下平台的互动服务及信息资源共享。

二是高新技术企业急剧增加,而科技服务相对滞后。2016年光明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为360家,2017年增加到615家,2018年已经超过980多家。而光明区目前没有建设科技服务平台,与全市相比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最新资料表明,截止2018年11月30日,深圳各区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如下:深圳市级综合服务平台1家;宝安区6家;龙岗区6家;南山区5家;福田区3家;龙华区1家;盐田区1家;罗湖区1家;坪山区1家;光明区0家。从数据统计来看,宝安区、龙岗区平台数最多,其次为南山区。 

为提高科技企业技术服务水平,建议光明区加快建设科技服务平台。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技术,建立一个集成化、专业化、网络化、特色化的多功能一站式“互联网+”的科技服务平台,以线上平台(PC端)为主、APP(移动端)为辅,适应科技企业快速增长的需要。

一、建立“互联网+”科技资源共享子平台

“互联网+”科技资源共享子平台的资源,包括:文献资源、大型仪器设备和检测仪器设备、科研共用信息、专家资源。平台可以提供广泛的技术服务,包括:科技查新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创业服务(商业计划书编制、创业培训)、法律服务、企业信息化建设服务、管理咨询服务(财务、税务、体系认证等)。

二、建立“互联网+”科技成果转化子平台

企业对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的信息需求极其迫切,急需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化信息平台。平台的建立应与市、区其他技术转移平台进行衔接,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保证技术需求和技术供给在该平台上的快速对接和匹配,实现线上线下交易。

三、建立技术转移促进中心

为保障“互联网+”科技服务平台的搭建与运营,应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技术转移促进中心。2015年6月,龙岗区技术转移促进中心成立,至2018年9月底,该中心聚合海内外高端技术成果295522项,进驻各领域技术专家13257位,实现技术供求智能推荐、智能对接11089 次,服务当地企业11780家,通过提供专业服务,促成404个技术项目在龙岗落地,实现技术交易合同金额达到4.16亿元。光明区可借鉴龙岗区做法,建立技术转移促进中心。

四、建立机制,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完善服务平台的市场化运行机制,推动资源整合、制度规范、服务标准及专业队伍建设的协同发展,促进各类创新服务平台向“资源管理、知识服务”的职能转变。二是以区科技部门为主导,完善第三方评价、社会公开测评等综合评价方式,促进服务平台的优化提升。三是加强服务平台机构的技术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技术服务设备水平,提高专业人才团队能力。


[编辑:陈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