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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检察院办理全省首例未成年人检察特殊业务案件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19-03-22 11:19

深圳新闻网3月22日讯 近日,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联动区教育局、区群团工作部、光明公安分局等多部门,介入三宗在校学生反家暴案件。根据个案进度需要,区检察院联动光明公安分局对其中两宗案件中实施家暴行为的父母采取告诫措施,实现光明区未成年学生反家暴告诫制度破冰,这也是全省检察系统未成年人检察特殊业务案件化办理的首例探索。

为共同推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区检察院和区教育局会签《青少年法制教育及综合保护工作方案》,学生反家暴机制是其中一个子项目,区检察院同时也和区群团工作部针对全区未成年人反家暴工作建立合作机制。

2018年11月,区检察院针对首宗学生反家暴个案启动多方协作机制,形成了教育系统线(教育局-学校-驻校社工-老师)、妇联线(群团工作部-妇联-社区)、司法线“三线”(检察-公安-法院-司法社工)精准协作、同步运行的模式,由教育线负责被家暴学生在校期间的观察保护工作,由妇联线安排社区家访观察保护工作,光明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联动市检察院未检顾问专家,利用精准帮教培育的专业社工和专业流程指导个案保护小组实施整体保护计划,并联动公安机关和法院预备告诫、人身保护令等法律程序。第一宗学生反家暴案件经各方精准协助、专业介入,目前未发现再有家暴行为,孩子个人表现和家庭亲子关系得到改善。

2019年1月和3月,第二宗和第三宗学生反家暴案件由学校发现后启动专业化反家暴流程,经反家暴中心和个案保护小组评估,光明区检察院联动光明公安分局启动告诫程序。公安机关于近日分别对第二宗、第三宗案件中实施家暴的父母进行告诫,社工、妇联工作人员给被告诫父母提供教育孩子的专业意见,被告诫的父母均表示保证不再采取暴力的方式教育孩子,愿意和社工、学校、妇联一起商量,改变以往的教育方式。

光明区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力量联动,此次告诫程序实现全区未成年学生反家暴告诫制度破冰,推动光明区反家暴专业介入程序进一步完善。

光明区检察院未检部门以个案为切入点,推动构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实现“介入一个个案、创建一项机制、推动一个体系”,不断巩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效果。

宝安日报 记者 王晓冬 通讯员 龚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