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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纳税人齐齐点赞国家减税政策“红利”

来源:深圳晚报发布时间:2019-04-01 15:35

深圳新闻网4月1日讯 日前,家住光明区的梁先生来到光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业务,发现通用申报表上的应缴税款金额比去年少了3000多元。一开始他以为工作人员输错了金额,直到被告知:现在对个人出租不动产免征增值税的租金收入标准已提升为月平均10万元,房产税税率也下降了2个百分点。他恍然大悟“这是收到了国家减税的红包”。

无独有偶,在光明区租房住的范女士也表示今年房租并没有涨。后来得知,原来是因为房东每个月需要缴纳的税额从5000元左右降到了2000元以下,才没涨租金。欣喜之余,她得知光明区税务局正在组织税政法规培训课,当即报名参加,决心好好学习减税降费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减税政策的红利。

据悉,今年第一季度,光明区税务局狠抓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仅个人出租不动产行业的房产税减税金额就已超过86万元,涉及2572户纳税人,减税幅度达50%。该局将减税降费作为2019年税收工作“一号任务”。开展专场培训,对前期摸底筛查的4.9万户小微企业进行全覆盖宣传;创新性推出减税降费党员突击队,把握光明半马等大型赛事的契机为市民宣讲税务;开设减税降费咨询专窗和业务专窗,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应享尽享”。

据统计,自今年1月1日,全国提高个人出租不动产免征增值税的起征点后,该局对辖区内个人出租不动产行业的减免税幅度达77.84%,为辖区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超过180万元,涉及328户纳税人;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等,减免税幅度超过50%。

深圳晚报 记者 刘云惠里 通讯员 韦婷婷 梁致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