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绿色光明网 > 光明新闻 > 

光明区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课题组工作汇报会

来源:深圳新闻网发布时间:2019-05-16 23:32

深圳新闻网5月16日讯(记者 吴炳然)5月16日上午,光明区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课题组工作汇报会,区委书记王宏彬,区委副书记王浩,区领导姚文胜、刘大岭、绳万青参加会议,听取《光明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起草说明,并围绕《实施办法》展开讨论。

会上,相关负责人汇报了《实施办法》。与会人员围绕《实施办法》展开了热烈讨论,提出具体建议和修改意见,他们纷纷表示,《实施办法》体系完备、主体明确、体例清晰,体现出创新精神及诸多亮点,符合光明的实际与需求。

据悉,全国各地尚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操作办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子兴高度重视课题研究,将之列为市纪委监委系统2019年度重点改革创新课题,指示要加快推进课题研究。王宏彬在2018年光明区委一届一次全会上进行工作部署,开启了光明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探索之路,并将课题作为书记项目,亲自部署抓落实。

按照光明区委工作部署,去年8月23日,区纪委监委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签署协议,合作研究制定光明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并共同成立了课题组,组长由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所长、研究员莫纪宏和姚文胜共同担任,成员分别由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所)众多法学专家、教授和区纪委监委的同志组成。课题组广泛调研、反复修改,近期起草形成了《实施办法》。上级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希望光明区尽快试点。

王宏彬对课题组的成果表示肯定,他指出,《实施办法》选题准确、意义重大,系统性强。接下来要继续修改完善,征求市委、党校等部门单位的意见,尽快实行《实施办法》。要优化部分提法,精炼文字表述,既优化顶层设计,又要接地气。考核标准要谨防形式主义,不苛求“工作留痕”。考评制度必须在不增加基层负担、不重复工作的前提下,简化考评工作流程,做到奖惩分明,体现出区域特色。

王浩表示,《实施办法》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其内容翔实、操作性强、重点突出、条例具体,是一个很好的工作抓手,体现了光明区委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重视和决心。容错机制体现出区委对党员干部的关爱,有利于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各部门要抓好常态化管理,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在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

姚文胜、刘大岭、绳万青表示,在全国先行先试制定《实施办法》,没有先例可循,体现了光明区委的政治担当和创新精神。市、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此项课题研究,多次听取汇报,对相关问题进行具体指导,有力推动了课题进度。课题研究过程汇聚了方方面面的智慧,市、区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提供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课题组取得初步成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接下去要按照会议精神,认真研究修改文稿,推动课题研究成果早日应用于指导光明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

[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