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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收藏!夏季化学品储藏火灾多发 如何应对?

来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19-06-19 16:05

  2018年5月23日,江苏省扬州市一化工厂发生火灾。同日,上海市奉贤区银工路99号储存经营化工原料的上海湘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进入夏季和汛期,雨水增多,气温越来越高,是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

  夏季危险化学品易发生火灾的原因

  炎热的气候条件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威胁很大。危险化学品火灾也多发生在炎热的夏季。

  温度升高使危险化学品体积压力增大。热胀冷缩是物体的一般物理现象。易燃液体的膨胀系数普遍较大,储存在密闭容器中,受热后体积容易膨胀,同时蒸气压增大,使容器内压力增大。容器内压力若超过了容器所能承受的压力,就会造成容器故障,甚至炸裂。高温季节,盛装易燃液体的铁桶出现的“鼓桶”现象及玻璃容器出现的炸裂现象都是易燃液体受热膨胀所致。如果容器是敞口,液体膨胀超过其容量就会外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例如,液化气体积膨胀系数是水的11倍~17倍,其体积受温度的影响较大。家庭使用液化气时,禁止用沸水加热或烘烤容器。

  气体的膨胀系数更大。气体一般都是装在钢瓶里的,随着温度的升高,钢瓶内的压力就会增大。例如,氧气瓶内气温为零摄氏度时,瓶内压力为每平方厘米150kg;当温度升高到54摄氏度时,压力就升到每平方厘米180kg。压力过高,钢瓶就有爆炸的危险。

  温度升高使液体的蒸发速度加快。易燃液体的蒸发性不但与液体本身的性质有关,而且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其中温度对它的影响更大。

  温度越高,易燃液体蒸发的就越快,液面上蒸气浓度越高,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可能性就越大,火灾爆炸的危险性就越大。不同液体的蒸发速度因温度、沸点、比重、压力的不同而不同。易燃液体的蒸发性与它的沸点有关,沸点越低,该液体的蒸发性越强。有些易燃液体的沸点很低,如在常压下,汽油的沸点是50摄氏度,如果环境温度超过其沸点,很容易发生危险。

  温度升高加速氧化分解和自燃。受温度、湿度等的影响,许多危险化学品受热后容易分解,释放出氧气甚至氧原子,使其他物质氧化,同时放出大量的热。如果通风不良,热量积聚不散,致使温度升高,又会加快化学品的氧化速度,产生更多的热,促使温度继续升高,当温度达到其自燃点时,就会自燃。有些自燃点较低的物质如黄磷(自燃点为30摄氏度),如果不妥善保管,当夏季气温超过它的自燃点时,遇空气就能自燃起火。

  夏季来临,气候条件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威胁也很大。确保夏季危化品存储安全,防止由气温升高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关键是要防热降温。

  确保储存安全

  要有合格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采用不导热的耐火材料做屋顶和墙壁的隔热层,屋檐要适当加长,以阻止阳光射入仓库;库墙要适当加厚,设置双层门,双层屋顶;窗户玻璃漆成蓝色或选用磨砂玻璃。

  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存放。危险化学品一般分为爆炸性物品、遇水燃烧物品、自燃性物品、易燃固体、易燃和助燃气体、腐蚀性物品、氧化剂等。这些物品要分类、分库、分件、分架存放,严禁把各种性质互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容易引起自燃的物品混放在一处。储存物品时,堆垛不可过高、过大、过密,垛与垛、墙、屋梁、电灯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并留有消防通道,不得超量储存。

  要严格控制温度。应为仓库设贮水屋面或在仓库屋面上设置冷却水管。当仓库气温在30摄氏度以上时,喷水降温,使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以下。也可将仓库屋顶、外墙和窗户玻璃涂成白色,以减少对辐射热的吸收。根据物品性质和包装情况,还可以在仓库地面上浇井水、放冰块,有条件的可安装空调进行降温。有的仓库可在早晚开窗通风,放进冷空气,中午关闭门窗,防止热空气进入。

  露天堆场和贮罐要降温。桶装的易燃液体应放在建筑物内,需要临时露天存放时,应用不燃材料搭建遮阳棚,有时需要定时喷水降温。桶内盛装的易燃液体应只占容积的90%~95%,留有5%~10%的空间,这样能防止桶内易燃液体受热膨胀发生燃烧或爆炸事故。贮罐顶部应设置降温装置,在气温达到30摄氏度以上时,进行喷淋降温。贮罐也不能装得太满,需要留出5%~10%的容积空间。

  应有防雷设施。危险化学品仓库一般都设在本单位或城市的边缘地区,与周围的其他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这样,仓库周围就形成了空旷地带,仓库容易遭受雷击。因此,仓库要安装避雷装置,以防止因雷而击引起火灾事故。

  加强人员管理。管理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人员须持证上岗。库管人员要定时对仓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

  火灾灭火注意事项

  扑救危险化学品火灾,要把握火场主要方面,科学决策,严防发生爆炸和中毒,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危险化学品仓库着火,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不同性质,正确选用灭火剂。

  大多数易燃、可燃液体火灾都能用泡沫扑救。其中水溶性的有机溶剂火灾,如醇、醚类火灾,应使用抗溶性泡沫扑救。

  可燃气体火灾可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剂扑救。

  遇水燃烧物质火灾,如碱金属、碱土金属火灾,不能用水和二氧化碳扑救,应使用干粉、干沙土或水泥粉等覆盖灭火。

  遇水反应物质,如乙硫醇、乙酰氯,与水或水蒸气接触能发生反应,产生有毒或易燃气体。因此,遇水反应物质火灾应使用二氧化碳、干粉、水泥粉、干沙土等扑救。

  粉状物品火灾,如硫磺粉、粉状农药火灾,不能用强水流冲击,可用雾状水扑救,以防止发生粉尘爆炸,扩大灾情。

  灭火应保证行动安全。进入危险区域的消防人员,个人应穿着防化服,并视情使用喷雾射流进行掩护。

  扑救具有爆炸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火灾,要规定明确的进攻和撤退信号,保证紧急情况下能撤离现场。

  遵守毒区行动规则,不得随意解除防护装备,不得随意坐下或躺下,不得在毒区进食和饮水等。

  避免环境污染。对火灾事故中流淌的有毒液体,要及时筑堤围堵,防止其任意流淌。

  对灭火流淌水和洗消用水,有条件的,应将其导入到污水处理场处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经营、使用场所需注意

  经营场所。如加油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等,严禁擅自变更危险品经营种类和储量;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如销毁制度、购销制度、储存保管制度;在零售场的显著位置必须设有“禁止明火”等警示标志。

  使用场所。如科研、教学、医疗等行业单位,必须有经过消防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人员管理;静电导除、排风、泄压等装置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危险品临时储存场所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场所的每日使用量不要超出规定范围;要经常开展检查,防止跑冒滴漏,设施器材必须配备齐全,并保证完成有效。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编辑:吴炳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