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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街道光明中心区项目楼村土地整备进展顺利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19-06-27 10:50

第3小组工作人员到光明医院探望生病的业主。

深圳新闻网6月27日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目前光明区正全力开展光明中心区项目楼村土地整备工作。光明中心区作为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将打造成为深圳北部中心的“城市心脏”。

光明中心区土整项目是基于城市规划实施、由政府主导开展的土地整备项目。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新湖街道通过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城市更新同步开展的“组合拳”模式,全力推进项目工作。

项目全面完成入户申报工作

“政府的工作很到位,只要我们提的要求合法合规,他们都尽可能为我们争取利益。”年过七旬的陈大爷是楼村的“大业主”,他名下的42套出租房已基本完成测绘清点。

至此,陈大爷名下的产权大部分得到确认,第8小组组长张奇志长长舒了口气,他在新湖街道光明中心区项目楼村土地整备工作中又啃下一个“硬骨头”。

包括张奇志带领的第8小组,光明中心区项目楼村土地整备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取得的成绩令人振奋,就在本月初已经全面完成入户申报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现场指挥部全面梳理项目范围内涉及小产权房处理、个人自建楼租户清退等重点难点信息,一户一策,逐一攻克,为签约扫清障碍。

在现场指挥部,临时搭建的板房里,一派繁忙景象,LED屏幕上的工作进度每天都在更新。截至6月26日21时,光明中心区项目楼村土地整备工作测绘清点表出具并通过审核计149户,完成率100%;累计签字确认62户,完成率为42%;工作进度暂列第一的协商谈判第4小组,测绘清点表签字确认已完成61.54%。

为了营造比学赶超、全力以赴的攻坚氛围,现场指挥部先后召开相关会议40余次,并多次组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

本月初,项目已经全面完成入户申报工作。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称,目前正全力推进测绘清点表送达,对已具备公示条件的申报人及房屋信息在项目范围内进行申报公示,计划6月底完成权属信息核查等签约前期工作。

据了解,光明中心区项目(楼村)包含2019年招拍挂出让用地、深圳科技馆(新馆)、科学公园、中央公园大道、光辉大道、楼环路、光明大道北段、楼村中学等多个重要民生工程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在前期核查基础上,经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反复研究,结合项目特点和工作重点,现场指挥部形成《新湖街道中心区项目楼村土地整备现场指挥部工作方案》,并制定项目后勤保障、信息核查、信息异议及疑难个案处理、协商谈判等系列工作方案,规范项目操作,为项目开展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第11小组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情况。

依法依规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协商谈判不同于商业谈判,你一定要站在平等角度,换位思考。既要讲大局,也要尊重利益。”第3小组组长马刚说,“我们一直以来都倡导合法合规,支持群众在合理的基础上拿到更高的补偿”。马刚介绍,许多业主长期不在深圳,联系困难,只有反复联络,不停上门。每一户多的不说,至少有3次以上,前前后后一共上门谈了100来次。

“协商谈判首先是一个建立信任的过程,有了互信,关系好了,人家才愿意和你谈。”这是张奇志这位业务尖兵在工作中最大的感受。为了与业主们迅速建立良好的关系,张奇志将业主的摸底工作做得很扎实,哪个业主家里是什么情况、性格如何等,都“门儿清”。6月19日,张奇志带领的第8小组成功签下了第一位业主。“这个小伙子是一位公务员,不但非常配合我们的拆迁工作,还帮助我们做亲戚朋友的思想工作。”张奇志表示,协商谈判小组开展工作时还有村干部加入进来,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获得了更多业主的信任和理解。

针对业主关心的补偿问题,现场指挥部执行指挥长张实华介绍,现场指挥部结合入户申报情况,对可能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及分析,拟定项目补偿安置方案,提请审议。此外,现场指挥部还制定问题解决预案,测算安置比例,明确安置规模,以保障签约顺利进行。

第9小组工作人员摸黑核实相关信息。

打击违建小产权房毫不手软

现场指挥部工作人员强调,政府对土地整备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坚决查处违法建筑,如不予配合,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查处。

“我们的执法队员13日上午巡逻到这里的时候,发现此处正在兴建的板房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属于未批私建的违法建筑,当场就给户主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综合执法组相关工作人员说,他们很快就做通了户主的思想工作。户主答应积极配合执法,将违建板房全部拆除。

在“全控停、零增量”的基础上,光明区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通过确权、更新、整备等多种方式分类处置存量违法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光明区在查违工作中,综合施策,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光明区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定期听取查违工作汇报并到社区检查。同时,强化责任机制,落实查违工作共同责任考核办法,把查违工作当做“一把手”工程来抓,要求全区上下统一思想,把查违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好落实。

据悉,光明区建立了查违“责任人”制度。各办事处、各社区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查违工作的“责任人”,对辖区查处违法建筑工作负总责。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履行查违共同责任的“责任人”。

宝安日报记者 郑宽 熊丹丹 通讯员 彭彦冰 穆玉洁 李梦婷 钟毓成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