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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扯不清 公明群众诉求服务大厅及时化解

来源:深圳新闻网发布时间:2019-07-31 21:40

深圳新闻网2019年7月31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李婧 通讯员 彭翠玲 林颖淮 李超丽)“感谢你们帮我们处理纠纷,我心头大石终于放下了。”拿到了调解协议书和司法确认书后,庞某第一时间向公明社区群众诉求服务大厅的调解员表示感谢。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13日15时30分许,庞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某小区往金安路方向行驶时,与何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不同程度受伤,何某随后到医院住院治疗。对此交通事故,交通警察支队光明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庞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何某负此事故次要责任。何某出院后,双方经过多次沟通,在赔偿金额方面达成了共识,但庞某担心赔偿之后还会有麻烦,想到社区诉求服务大厅就在自家附近,于是主动提出一起到群众诉求服务大厅要求调解。

7月19日,经公明社区人民调解员的精心协调,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协议:庞某方一次性赔偿何某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合计人民币76000元,包括了何某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庞某已支付的人民币20000元;庞某支付款项后,何某向庞某出具收款收据。庞某履行赔偿及付款义务后,何某就此事保证何某亲属和朋友等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此事再向庞某要求任何费用。“此事的妥善解决算是把我心头的一块石头卸下来了,非常感谢你们!”

公明社区群众诉求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表示,随着群众诉求服务大厅的广泛宣传,越来越多辖区居民主动前来表达诉求或寻求帮助,群众诉求平台起到了很好的惠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