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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浆水直排河道 光明一施工单位被罚5万元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19-08-28 10:56

深圳新闻网8月28日讯 去年10月11日,光明水政执法人员对位于光明新区丰成路南侧的红坳村某工程项目进行执法检查,该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建某发展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施工人员将洗车池的泥浆水直排至鹅颈水北支上游,最终流至鹅颈水。水政执法人员向该单位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在河道范围内排放泥浆的违法行为。水务部门决定对该单位处以5万元罚款。

以案说法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倾倒、排放泥浆、粪渣等污染水体的物质。本案中,根据调查认定,案涉施工单位的行为已构成在河道范围内排放泥浆的违法行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以及相应处罚标准规定,案涉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应处以5万元的罚款处罚。此类案件体现了部分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生态环境和水务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其所导致的结果不仅是污染河水,还将破坏生态环境,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家点评

本案例中,该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倾倒洗车池泥浆等污染物,导致大量泥沙进入水体,造成水体SS浓度急剧上升,河水变黄,对河道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下游河道淤堵、河床抬高,泄洪能力大打折扣,对城市防洪安全造成隐患。企业应当增强水土保持、防洪意识,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宝安日报记者 雷小林 通讯员 黄丹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