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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光明区向违法偷排污泥行为人“开刀”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19-09-03 11:15

深圳新闻网9月3日讯 4月7日,光明区水政执法人员在周家大道与振兴路交叉路附近寻获偷排污泥的痕迹,偷排的污泥大部分堵塞在雨水管网中,深度足有200毫米,还有部分污泥已流入公明排洪渠。随后,执法人员对案发地点附近工业区开展严密排查,协同光明公安分局、光明交警大队调取相关监控录像后,最终在辖区河堤路附近寻到该肇事车辆,并将违法偷排污泥的贾某及其同伙抓获。

贾某及其同伙非法排放污泥、破坏管网的违法行为造成至少2万元经济损失。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件进一步侦查取证后,按照相关条文,对贾某等人作出进一步刑事拘留的判决。

以案说法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禁止从事穿凿、堵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等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本案中,涉案行为人已涉嫌构成穿凿、堵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涉案行为人不仅要面临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家点评

在本案例中,贾某及其同伙的行为不仅影响雨水管网排水和排洪渠正常工作,更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可能因雨水管和排洪渠堵塞造成雨水无法及时排出,从而导致城市内涝。政府应该对此类事件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应该加强法治宣传,让广大市民知道此类行为造成的后果,确保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工作,保障城市安全。

宝安日报记者 雷小林 通讯员 黄丹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