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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巡审结合”推动巡察整改高质高效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19-11-07 10:06

深圳新闻网2019年11月7日讯“10月9日下午,光明街道3楼会议室,区审计局一位科长带来了4份审计报告,以及我们组会商被巡察单位近三年来的审计结果。经讨论,我们从审计报告中挖掘了监督检查的重点……”以上是光明区委第二巡察组联络员的巡察日记,也是光明区积极探索“巡审结合”模式的一个工作场景。

过去三轮区委巡察,光明区通过实施“巡审结合”,检查发现了购买服务人员管理不到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公务用车油卡监管不严、政府合同履约监督不全等问题,推动相关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以下抓手,有效发挥了巡察“利剑”和审计“免疫系统”合力。

一是计划提前对接。区委巡察办与区审计局提前对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科学高效的原则,统筹安排监督对象、监督重点、检查时间等工作要点,对同时列入计划的监督对象同期进点检查。2019年,共对12个区直单位(街道)党组织、29个社区党委开展了“巡审结合”的巡察,实现了巡审联动。

二是监督相互助力。抽调审计干部直接参与巡察工作,在巡察工作中综合运用审计方法,以财务资料审查为切入点,摆事实、列数据,从政治巡察的高度发现问题。在全面“政治体检”中,深入排查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大额资金等方面的财务和廉政风险,深挖问题线索。三轮巡察中,区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参与,选派审计骨干9人次参加了公明街道办等7个单位的巡察工作。在巡察某街道城管执法部门时,区审计局人员通过比对区级执法部门某项购买服务合同的市场价格,认为该街道此项服务合同价格明显偏高,以此会同巡察组深挖,最后发现了该街道执法部门以购买服务为名、行违规超额租用公务车之实的问题。

三是成果互通共享。将被巡察单位历年来的审计情况纳入巡前了解的重要内容;对列入审计项目的单位,提前了解掌握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特别是干部群众关心关注、反映较多的事项,并列为审计重点,有的放矢实施审计。三轮巡察中,审计人员发现问题32个,其中工程项目类13个、财务经费类12个、合同资产类7个,移交问题线索5条。

四是整改双重督促。将事中事后监督互相融合,在巡察了解中加强对审计整改情况的检查,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审计监督的重点内容,并在整改情况专项督查中加强巡审人员的整合,相互叠加加大督促整改落实的力度,推动问题全面整改落实,提高监督的高度和实效。在巡察期间,巡察人员认真检查某专项资金审计报告发现的工程物资采购等问题的整改情况,有效推动街道办就该份审计报告整改并立案三宗,三人受到党纪处分,有力实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光明新闻记者 俞冰传 通讯员 陈映霞 姚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