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新闻网发布时间:2020-03-20 19:10
2019年,光明区健全新闻出版和电影业务工作机制,有力承接新闻出版局相关职能,出台《光明区委宣传部关于新闻出版电影业务审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全年共完成审批事项132单,涉及企业83家,接受群众咨询600余次。同时,光明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全面实行28项新闻出版和电影审批业务“容缺受理”“不见面审批”,6项业务“一次告知”“一次办好”,5项审批业务纳入“秒批”系统推进,提高市民办事服务效率。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刘洳鑫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