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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报道

光明区纪委监委强力“破网”“打伞”成效显著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0-04-03 11:03

深圳新闻网2020年4月3日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光明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紧盯重点,加紧节奏,重拳出击,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52条,立案24宗24人,结案12宗,处分11人,移送司法2人,立案数、结案数、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数等指标均居全市前列。在处分的11人中,留党察看4人次,开除党籍6人次,开除公职2人次,移送司法2人次。

压实责任 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扫黑除恶“打伞”工作在深圳市纪委监委坚强有力的业务领导下,光明区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区委书记王宏彬多次对光明区“破网”“打伞”工作进行指示批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姚文胜多次研究部署专项工作,推动扫黑除恶“打伞”工作深入开展。区纪委监委按照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工作部署,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强化惩腐“打伞”统筹协调;印发《光明区办事处纪工委监督执纪工作综合考评方案》,将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列入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层层压实“破网”“打伞”工作责任;将办案力量向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倾斜,抽调执纪审查经验丰富的精干力量集中办理扫黑除恶“打伞”案件,推动专项工作高效开展。

精准研判 推动高效惩治打击

光明区纪委监委始终保持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高压态势。邀请上级纪委监委相关人员开展现场指导和业务教学,明晰工作标准,确保精准打击。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发放10万张廉政监督服务小卡片,创建一键扫码“二维码”悬赏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摸准、摸透、摸实每条线索,并强化对问题线索的梳理、分析、研判及处置,扎实开展外围初核工作,时机成熟后果断出击,对涉腐涉“伞”分子形成有效震慑。聚焦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等重点领域,组织精干力量,严肃查处华光大(真爱)“黑门诊”案件背后的一批“保护伞”,其中马田派出所三级警员刘某案是全市监委首宗“零口供”渎职类违法犯罪案件,也是全市首宗监委办理的徇私枉法案。

强化协作 实现工作无缝衔接

加强与公检法机关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推动构建有序高效的审查调查工作体系。建立与区委政法委特别是光明公安分局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既做到顺藤摸瓜,又做到顺瓜摸藤,确保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建立与检察院的联络、听取、会商三项机制,邀请检察院提前介入涉腐涉“伞”案件,共同会商研判分析完善证据体系,做到快查快审快移送。建立与法院的案件通报机制,相关案件移送法院后,光明区纪委监委案件主办部门和人员及时跟踪案件审理进展情况,及时与法院进行沟通会商,提高涉腐涉“伞”案件的判决质效。

标本兼治 深入推进综合治理

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综合治理,源头预防。强化以案促改,针对典型案件加强剖析,发出8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责成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堵塞制度漏洞。围绕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打、堵、疏”相结合的思路深入开展“微腐败”综合治理和廉政风险点集中排查“灭租”工作,系统梳理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7585个,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召开全区性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成立党风廉政宣讲团,面向全区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和群众开展宣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2020年是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提升之年,是“深挖整治”决战决胜之年。接下来,光明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推动专项斗争由面上打击向深度打透、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重拳出击涉黑涉恶腐败,精准打击“保护伞”,为光明区“营商环境提升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光明新闻记者 俞冰传 通讯员 祝孔倩 黄飘

[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