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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报道

光明区税务局做好“四个结合” 铲除黑恶势力土壤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0-05-19 11:14

深圳新闻网2020年5月19日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光明区税务局主动提升政治站位,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自觉承担起专项斗争的职责任务,以坚定的决心、扎实的举措,深入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

党建引领与组织建设相结合

光明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成立了区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税收风险管理局及各税源管理科主要负责人为组员。2018年,新的税务机构刚成立不久,就及时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深税光发〔2018〕4号)。要求深入持续开展线索排查,严厉查处涉黑涉恶税案,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和经济基础,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要加强内部配合,深化部门协作,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做好线索移送工作,内外协同形成强大监管合力;要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严打黑恶势力“保护伞”,做到除恶务尽;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工作考核,持续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向纵深推进。

专项宣传与纳税辅导相结合

该局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在宣传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线上线下齐发力,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在内部,通过召开区局党委工作会、专题推进会,采取会前学法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增强全体税务干部参与度。在外部,利用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制作摆放扫黑除恶专栏展板等方式向纳税人进行宣传。向企业负责人和广大员工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对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黑恶势力线索的界定、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高利放贷、“地下钱庄”、暴力讨债及税收法律等问题一一作了解答。

线索摸排与行业监管相结合

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将扫黑除恶与税务系统“双打”、征收管理相结合,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全力推动扫黑除恶工作见实效。在与“双打”结合方面,深入开展跨部门、跨区域打击骗税和虚开“双打”专项行动,落实“黑名单”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同时,将暴力抗税等恶劣行为及查处“空壳企业”虚开发票、假冒出口骗取退税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涉黑疑点线索及时移交稽查部门,维护了税法刚性。在与征收管理相结合方面,着重在房地产、建筑安装行业和农贸市场、社区股份公司开展集中整治,从中发现有无涉黑涉税问题;针对日常征收管理中的“钉子户”、“难缠户”、暴力抗税、无理取闹、拒不配合的纳税人开展了两次线索集中大排查,梳理线索,为依法治税提供依据。

纵深发展与长效机制相结合

随着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入推进,区税务局扫黑除恶工作的长效机制也逐步建立并完善。一是打造了一支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业务精湛、适应专项斗争需要的扫黑除恶的税务尖刀。在税务干部系统建立起了专业的扫黑除恶队伍,进一步挤压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真正让扫黑除恶的阶段性成果转化为长久的效果。二是充分依靠纳税人,让纳税人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态势。紧紧依靠纳税人,广泛动员纳税人大胆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收集纳税人意见,倾听纳税人心声,实现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光明新闻记者 王晓冬 通讯员 黄海涛

[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