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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L” 变造车牌换来万元罚款

来源:深圳新闻网发布时间:2020-08-13 15:49

深圳新闻网2020年8月13日讯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谢燕丽 通讯员 张渝敏  罗弘劭)为了逃避交通违法的处罚,总有一些司机会动歪脑筋。“伪造一下车号牌,就查不到我了!”“只要技术够高超,蜀黍就不知道我套牌!”……诸如此类的“异想”层出不穷。殊不知,在大数据联网的时代,交警数据库的最强“大脑”,配合铁骑的最快“双腿”,锁定、查缉伪造号牌的车辆精准又神速。

8月12日,光明交警通过情报分析研判发现一辆车号牌为湘NDD7L3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变造号牌的嫌疑,当天上午正在辖区内行驶。交警立即安排警力对嫌疑车辆进行布控,最终在楼村绘猫路成功查获该车辆。经核查,车主将牌号“湘NDD713”的“1”用白色涂漆改成“L”,企图以此逃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根据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三万元罚款;

(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光明交警温馨提醒:每辆车都有独一无二的车牌号和标识,就是为了能够更好分辨以及管理车辆。请广大驾驶员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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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