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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街道跨区查案处罚2宗偷倒建筑废弃物违法行为

来源:深圳新闻网发布时间:2020-09-15 16:47

深圳新闻网2020年9月15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谢燕丽 通讯员 余勇 黄旭娜)9月14日,历时逾3个月的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尾社区光明大道旁兰花厂偷倒垃圾、废弃物案件正式结案,立案2宗、结案2宗,凤凰街道执法部门向违法当事人罚款共6000元。

今年5月22日上午,凤凰街道执法人员巡查至辖区塘尾社区光明大道旁兰花厂旧址时,发现空地上有五堆建筑废弃物,该废弃物主要是砖渣、废弃塑料、泡沫等装修垃圾。执法队依法调查取证,在大量建筑废弃物中翻找线索,找到一张写有“XXXX花园工地”等字样的废弃快递单,初步掌握了偷倒来源。随后,执法人员前往该工地调取证据,核实当事人属工地项目相关建筑废弃物清运承包方及物流公司,掌握其中案件相关当事人及联系方式,责令责任方限期将倾倒的垃圾清理干净。经向公安、交警部门调取沿线监控证据,掌握到涉案车辆为3辆红色小金刚,车辆车牌号分别为赣C****6、赣C****0和赣C****7,并掌握到该几台车辆经常在龙华区大浪街道简上路一带活动。

与此同时,凤凰街道执法队多次前往该地带摸排、查找涉案车辆,于今年6月底在龙华区大浪街道青龙东街找到相关涉案小金刚,因执法人员多次致电要求当事人前往执法部门接受处罚,相关当事人多次借口推迟,执法部门暂扣涉案车辆,以示警戒。在掌握现场(勘验)笔录、调査询问笔录、取证记录、测绘技术报告等违法证据后,8月27日,街道执法部门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相关条款对倾倒废弃物44.14平方米的某物流有限公司处5000元行政罚款;9月14日,依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对倾倒废弃物23.66平方米的当事人徐某某处1000元行政罚款。

据悉,今年以来,凤凰街道执法队严格管控,依法办案,严厉打击各类偷倒垃圾、废弃物行为,对在非指定场所倾倒违法行为结案9宗,共罚款38780元,全力维护辖区环境整洁有序,打造凤凰执法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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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