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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总工会评选“十大书香企业”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0-11-11 14:10

深圳新闻网2020年11月11日讯 为进一步激发光明区广大职工的读书热情,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光明区总工会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深圳读书月”期间开展“光明区十大书香企业”“光明区十大读书成才职工”评选活动。企业和职工可在2020年11月13日前将申报表、推荐表及1500字以内的详细推荐材料发送至区总工会办公室(电子邮箱qtgzbgh@szgm.gov.cn)。

据介绍,“光明区十大书香企业”评选标准由四个指标构成,分别是书香资源、书香保障、书香活动、书香成效。参评企业拥有利于员工读书学习的相关硬件、软件和环境。职工书屋(图书室、阅览室)面积40平方米以上,藏书量1000册以上,订阅不少于10种报纸、杂志,有专(兼)职人员管理图书,建立职工参与的书刊采购机制,每年更新纸质图书,配备一定的数字阅读资源,在显著位置布置体现书香氛围的标语、海报等,在企业网站、内刊开设阅读相关栏目。

参评单位领导在读书活动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对读书活动工作有推动作用;有健全的职工教育培训体系,职工教育经费占工资总额2%以上。参评单位拥有文化建设体系(制度)、各种文化读书类协会(小组)等,每年开展生动活泼的职工读书活动,组织阅读交流、讲座。此次活动还要求参评单位组织的阅读活动受到上级或有关单位表彰;与阅读相关的活动经验、典型做法等被媒体报道;职工发表与阅读相关的文章,有模范读书成才职工。对入选的“十大书香企业”颁发奖牌和证书,授牌“光明区职工书屋”并赠送价值8000元的图书作为奖品。

本次活动同时评选“十大读书成才职工”,要求报名职工在光明区工作两年以上,通过读书学习取得比来深参加工作前更高一级的学历或职业等级证书。将为“十大读书成才职工”颁发奖牌和证书,并赠送价值1000元的购书券作为奖品。

光明新闻记者 陈云婕 通讯员 张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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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