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绿色光明网 > 民生 > 

民生

光明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成立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1-01-11 10:52

深圳新闻网2021年1月11日讯 记者从光明区检察院了解到,2020年12月30日,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印发了《光明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区委组建光明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光明区未保委”),全国首家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正式成立。

据悉,光明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是全国首家党委领导、检察主导、政府主责、专业驱动、科技保障、社会协同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它的成立蕴含着光明区委、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凝聚着专家、学者、社工的热切期盼,汇聚着深圳未检人、光明区检察院的智慧付出,着力构建“需求吹哨,职能报到、资源配到”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模式,是光明区探索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创新举措。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深圳乃至全国各地,一直存在“九龙治水、责任稀释”的问题,而光明区未保委不仅是一个信息沟通联席平台,更重要的是打通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壁垒,建立了集保护需求汇总平台加专业分级干预体系、分级评估指标体系和立体化考核机制为一体的“1+3”的“一条龙”保护机制。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体现在精准预防、精准保护、精准帮教、精准普法,需要的是专业标准、专业流程和专业队伍。光明区未保委的成立将统筹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培育专业队伍,实现未保工作效能最大化。

据介绍,未成年人保护事关社会平安和民生幸福的源头治理,光明区委、区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近年来,随着建立了光明区群众诉求服务平台、“V爱之家”等项目,区教育局建立光明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团区委联合签订了《光明区2020年未成年人成长保护综合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均为光明区率先组建和运行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打下坚实基础、创造良好条件。

■相关新闻

探索未成年综合司法保护基层样本

他们跑遍了每一个街道及社区,走访了每一家职能部门和学校,和家长聊,与学校谈,跟部门沟通。30多次沟通协调会从不缺席,110余宗个案积极介入。两年多来,按照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的整体部署,光明区检察院主动作为,先行先试探索打造未成年综合司法保护基层样本。

在市检察院大力支持下,光明区检察院承接了最高检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重点调研课题,设立了青少年司法社工培育等基地,承担了精准保护深圳标准制定等先行示范试点任务。两年来,光明区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现了许多零的突破和质的飞跃,包括专业司法社工队伍从无到有,出台全市首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及综合保护工作方案》,启动全市首家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服务平台,光明区委常委会在全市率先通过《光明区关于做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等。

据介绍,推动组建光明区未保委,既是检察机关做好、做实、做精未保工作的新使命、新担当,也是贯彻落实两法全面综合未成年人保护的迫切需要,光明区检察院将以创建未成年人检察示范院为引领,不断擦亮全国首家“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招牌,进一步优化各方协同机制、培育专业社工团队、完善保护流程、构建未成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生态体系。

光明新闻记者 杨曦 通讯员 苑璟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光明区在行动

[编辑:谢燕丽]
上一条: 市民丢了手机 司机拾获归还
下一条: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