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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政协委员罗泳:优化科研机构环保政策 赋予科研机构更大自主权

来源:深圳新闻网发布时间:2021-01-23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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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委员罗泳。

深圳新闻网2021年1月23日讯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谢燕丽/文 麦乐瑶/图)1月23日上午,光明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举行大会发言。区政协委员罗泳就优化光明区科研机构环保相关政策,提出意见建议。

科研机构是指有一定数量、质量的研究人员,长期有组织地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或项目孵化的机构。由于科研机构的特殊性,其在从事研发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设备、工艺、三废产生均无法确定和量化,具有不确定性、多样性、少量性等特征。而当前的环保措施和环评手续都是针对确定性的生产型企业或机构,难以适用于科研机构。

为优化科研机构环保政策,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罗泳建议:一是制定科研机构环评政策。如污染物总量排放分类控制政策,科研机构要在申报环评时预估三废排放量,在三废审批排放标准的范围内,对科研设备、实验材料、产生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不予限制,也不因科研设备、实验材料的增加认定为环保违法行为。在实现污染物按审批量达标排放的同时,提高科研机构运行的灵活性,创造更加合理的科研环境。二是建立白名单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发布科研药品白名单,科研机构新增的原材料药品在白名单中,就可以采取备案制进行实时登记和核查,避免重新办理环评手续。三是加强环保专家队伍建设。包括兼职专家库建设,增强技术力量,提高环评手续的办理效率。四是支持购买服务并予以补贴。支持科研机构购买第三方“危废”处理服务,政府对于科研机构实际投入费用或购买服务费用进行一定比例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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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