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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法院妇女委员会正式成立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1-03-01 11:27

深圳新闻网2021年3月1日讯 2月25日,光明法院召开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光明法院妇女委员会正式成立。党组成员、副院长庞梅生同志,党总支委员潘虹驰、殷万江同志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全体妇女代表选举产生了光明法院第一届妇女委员会。会议指出,光明法院妇女委员会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立足岗位建新功。要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半边天”理念,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密切联系妇女工作和审执实践,动员全院女干警立足本职工作,发挥优势,创先争优,打造出在全区、全市乃至全省具备影响力的妇女活动品牌。

会议要求,妇委会要进一步树立服务妇女、关爱社会的大局观念,着力引导法院女干警积极参与辖区大开发大建设,为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作出属于“半边天”的贡献。此外,妇委会要自觉加强阵地建设,携手共建“妇女之家”,把握妇女工作特点和规律,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妇委会组织建设,增强妇委会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

光明新闻记者 杨曦 通讯员 陈乐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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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