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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检察院对某网约车平台提出检察建议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1-04-22 11:01

深圳新闻网2021年4月22日讯 网约车司机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给市民出行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近期,光明区两起网约车司机醉驾被交警查获,并由区检察机关起诉至人民法院。

据办理这两起案件的检察官说,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幸被交警部门及时查获才没有酿成严重后果。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酒后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应从重处罚。虽两人所驾驶车辆并未载有乘客,但作为网约车司机,应比普通驾驶员要求更高,处罚更加严格。

网约车司机酒后驾驶的乱象频发,背后的原因何在?检察官指出,网约车司机本身安全规则意识不强,网约车平台对所属驾驶员缺乏有效管理。针对以上问题,区检察院对涉案网约车司机所属平台提出检察建议:要落实事前安全注意义务,切实做好平台预警;要加强事中安全保障义务,提供有效安全保障;要完善激励奖惩机制,加强实际情况监控。

经沟通,区检察院将两名醉驾网约车司机通报给所属平台。该平台积极响应,并表示虚心接受检察建议,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对醉驾司机从严从速处理,杜绝网约车司机醉驾案件的再次发生。

光明新闻记者 杨曦 通讯员 苑璟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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