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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1-4月查处违反垃圾分类投放案件154宗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1-05-21 15:10

光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

深圳新闻网5月21日讯 垃圾分类没做好,处罚马上就跟到。

近期,记者从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了解到,为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成效,针对违反《深圳市垃圾分类投放管理条例》情况,4月份光明、凤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分别开展垃圾分类集中执法行动,发现社区居民未按垃圾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存在生活垃圾混合投放、垃圾直接散落等问题,共立案30宗,处罚金额1800元。此次垃圾分类集中执法行动有效增强了居民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提高了垃圾分类成效。

据了解,生活垃圾混合投放、垃圾直接散落等问题只是垃圾分类投放问题的一个缩影。2021年1月-4月,光明区立案查处违反垃圾分类投放案件154宗,处罚金额10250元。自开展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以来,光明区垃圾分类投放违反情况总体呈下降趋势,垃圾分类分流率逐步提升,全区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

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为进一步完善住宅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公共机构等12类场所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重点推进厨余垃圾应收尽收,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能力短板,形成全区普遍参与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光明区将采取六方面举措,力争2021年11月底前,所有单位按照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居民参与率达95%以上,生活垃圾分流分类率达36%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5%以上。

举措1 推进12类场所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

在巩固住宅区垃圾分类成效方面,6月底前,光明区将完成住宅区投放点升级改造项目,结合物联感知系统、垃圾分类督导员等,在住宅区全面推行“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落实投放点实行编码管理、“红蓝黑”榜打分挂牌制度,压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每月入户宣传覆盖率不低于10%,2021年11月底前,光明区入户宣传覆盖率达到100%,20%以上的住宅区(含城中村)实现分类厨余垃圾从前端到末端全过程可追溯和计量。

在深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共场所垃圾分类方面,光明区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推进机关单位、学校(含幼儿园)、医院、社康、商务写字楼、工业园区、大型商超、酒店(旅馆)、农贸(农批)市场、公园景区、餐饮场所等场所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源头减量机制,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督促各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各街道督促各单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制度,加强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及时收集、暂存和交运分类垃圾,建立垃圾分类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各类生活垃圾回收量、交运记录等有关情况并分类存档。

举措2 完善垃圾分类分流体系建设

完善分流分类体系。光明区已建立日常花卉绿植、废旧家具、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果疏垃圾、家用化学品、电池灯管等各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配合适时推广装修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管理模式。

大力推进家庭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光明区通过购买小型、中型厨余垃圾收运处理服务,2021年11月底前,将实现全区家庭厨余垃圾收运处理量达到219吨/日以上。

大力推进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光明区加快1000吨/日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光明环境园)建设,2021年11月底前,将实现全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量达到153吨/日以上。

加快提升废旧家具、绿化垃圾、果蔬垃圾收运处理量。2021年11月底前,光明区将实现全区废旧家具、绿化垃圾、果蔬垃圾日均收运处理量分别达39吨、19吨、40吨以上。

加快提升再生资源回收量。光明区正在研究制定全区低附加值可回收物扶持政策,探索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制度,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两网融合”。2021年11月底前,全区生活源再生资源日均回收量将达262吨以上。

举措3 加强垃圾分类监管工作

强化日常检查和监督。光明区进一步完善日常巡查机制,开展常态化检查,切实加强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及计量监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重点监管厨余垃圾处理工作。光明区加强对区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及中型厨余垃圾处理、果蔬垃圾处理、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监管工作,确保台账清晰、数据真实、去向明确,确保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推进全程垃圾分类智慧监管。光明区通过建设物联感知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全过程、全要素闭环管理。2021年11月底前,分类收运新能源汽车占比将提高到50%以上,垃圾分类收运车辆100%安装定位、称重设备,末端分类处理设施100%安装计量设备,所有定位设备及计量设备均实现与市生活垃圾分类智慧管理平台联网,实现信息化管理。

举措4 推进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持续推进“蒲公英计划”。光明区加强“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预约系统”“志愿讲师预约系统”“志愿督导预约平台”等小程序宣传推广,依托区级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向公众常态化开展科普教育活动。重点加强辖区督导员和志愿者群体培训,每季度组织辖区督导员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培训。2021年11月底前,组织辖区10%志愿者至少参加一次垃圾分类志愿督导;组织志愿讲师完成不少于4次实践宣讲。

深化校园垃圾分类教育。光明区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实践教育内容,建立巩固低年级强制学习垃圾分类制度,积极组织学生参观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参加垃圾分类志愿督导活动。2021年11月底前,每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至少有1名教师加入蒲公英教师队伍,每学期蒲公英教师在学校开展不少于2场全覆盖垃圾分类课堂培训。

扩大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光明区区、街分别成立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志愿服务U站,招募志愿者驻点,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宣传,2021年11月底前,各街道至少2条城中村改造设立垃圾分类志愿服务U站,至少组织1次辖区党员集中志愿督导活动,督促区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在职党员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小区(城中村)垃圾分类志愿督导活动。

举措5 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

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管理人、分类收运和处理单位或个人等责任主体,光明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行为。同时,光明区将开展广泛宣传报道,加强对违反《条例》规定行为的曝光。

举措6 树立典范激励居民参与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

记者了解到,2020年光明区落实《光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实施细则》,评选出一批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住宅区、家庭和个人,挖掘典型事迹,广泛宣传报道,树立榜样和标杆。下一步,光明区将继续对分类成效显著的个人、单位、家庭、住宅区等实施奖励,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光明新闻记者 李军涛 通讯员 汪琼 钟立栋 文/图

[编辑: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