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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开始申报了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1-06-01 13:06

深圳新闻网2021年6月1日讯 日前,区海绵办就《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申报指南(2021年)》对辖区企业进行培训。此次申报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7月23日,最高奖励金额达1000万元。

据介绍,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申报共分10个类别,含社会资本新建项目(含拆除重建)配建海绵设施奖励、社会资本既有设施项目海绵化专项改造奖励、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行业标准或者规范编制奖、优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奖、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秀规划设计奖、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秀施工奖、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秀监理奖、海绵城市建设优秀研究成果奖、海绵城市研究机构(平台)设立奖和PPP项目前期研究方案奖。

为实现深圳市2025年50%以上建成区面积、2030年80%以上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的目标,深圳正在加快海绵城市建设进程,每年从水务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相应资金,对社会资本实施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的海绵城市建设成果进行奖励。根据《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社会资本新建和改造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奖励资金,市财政给予年度总额最高5亿元的奖励。其中,新建项目(含拆除重建)配建海绵设施的,经市海绵办确认后,按照占地面积15万元/公顷予以奖励,同时按照占地面积5万元/公顷对设计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400万元;既有项目进行海绵化专项改造的,项目按评审确认的方案完成后,经市海绵办组织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复核,按照海绵设施的竣工面积以及对应类型设施改造平均成本的50%予以奖励,同时按同类型设施改造平均成本的5%予以设计奖励,单个项目奖励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此外,对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行业标准或者规范编制,优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秀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优秀海绵城市研究成果,PPP项目前期研究方案等分别给予奖励。

光明新闻记者 雷小林 通讯员 汤伟真 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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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