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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曝光台

光明区2020年4月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件

来源:深圳新闻网发布时间:2021-06-08 11:58

案例三:深圳市帝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典型案件。

【案例介绍】

凤凰安监中队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深圳市帝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深圳市帝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19年版)》序号第8项实施标准的规定,对深圳市帝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和处人民币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编辑: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