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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曝光台

光明区2020年2月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件

来源:深圳新闻网发布时间:2021-06-08 11:58

案例三:深圳市君益达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典型案例。

【案例介绍】

    光明街道安监中队办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深圳市君益达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深圳市君益达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19年版)》序号第5项实施标准的规定,对深圳市君益达科技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和处人民币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编辑: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