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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交警依法严查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1-08-09 11:08


光明交警劝导市民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资料图片)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8月9日讯(宝安日报记者 杨曦)记者从光明交警大队获悉,8月1日实施电动自行车新规规定,新规开始实施的第一周,即8月1日至8月7日为佩戴头盔敬告提醒阶段,深圳交警在全市开展“头盔大劝导”行动。8月8日起,交警将在全市严查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行为。

据悉,经过前期敬告提醒阶段,交警上路大规模劝导教育,目前大部分市民都能自觉遵守规定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但仍有少部分人“特立独行”。8月8日起,交警将对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外卖快递骑手依法予以处罚,对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市民首次予以警告,二次予以处罚。不戴头盔,不光要被拦下处罚,还要进行抄写教育,对违法率较高的快递外卖企业,交警将定期予以曝光,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此外,光明交警提醒,无论是机动车还是电动车,饮酒后驾驶都属违法。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非机动车应走非机动车道,拒绝超员超载,避免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违规载物、骑车玩手机等危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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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