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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将组织人大代表开展物业管理执法检查

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1-08-27 10:25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8月27日讯(宝安日报记者 练洁雯)8月26日下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会议,光明区设立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光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丽、副区长陈佩群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物业管理与市民生活紧密相关,要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深入基层,直面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有关单位积极履职尽责,保障业主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运作,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努力为市民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会后,光明区随即召开动员部署会。光明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和城建环资工委主要负责人作执法检查动员部署。据悉,光明区将于9月开展执法检查,将组织区人大代表对《条例》落实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和现场检查,上报执法检查报告和意见建议收集情况、问卷调查资料,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执法检查各项工作,跟踪整改存在的问题。

会议强调,人大代表要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切实做好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推动有关部门单位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党的领导和政府监管,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努力为辖区居民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实现住有宜居,为光明区高质量高颜值发展夯实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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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