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宝安日报发布时间:2021-10-15 11:32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深圳市光明区政协委员产生、履职评估和退出制度》(深光统发〔2019〕19号)等有关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深圳市光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
一、同意李世清、杨明同志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深圳市光明区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霍广勇同志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深圳市光明区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职务;
二、同意增补郭钢、毛咏梅(女)同志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深圳市光明区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深圳市光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